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时代要求和城乡发展规律,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举措,在此背景下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措施。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浙江、广东、云南、重庆等地基层政府还积极探索聘请“乡村CEO”计划,引入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或团队参与乡村经营和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在2024年北大光华两会后经济形势和政策分析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周黎安表示,“乡村CEO”这一源自基层政府的创新实践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多个方面的意义,但目前这一制度也面临人才供给不足、村“两委”与“乡村CEO”权责关系难界定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回应。
对此,周黎安提出了四点建议:系统研究总结当前成功经验,设立国家层面的培育“乡村CEO”先进示范区;鼓励地方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联合,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改革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厘清村“两委”与“乡村CEO”的职责分工与协作关系;鼓励在县级政府层面上聘用“乡村CEO”,优先派往村集体经济薄弱地区,支付市场化薪酬的同时提供必要的人才扶持政策。
开辟了鼓励人才下乡的市场化渠道和机制
“乡村CEO”模式之所以被提出并被多地试用,与当前我国乡村建设环境息息相关。“乡村CEO”吸引了来自不同地区、具有一定职场或创业经历的年轻人,主要职责是乡村的产业经营、招商引资、和美乡村建设等管理工作,通过与村两委、村集体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政府对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支付市场化薪酬(如底薪+绩效奖励)。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振兴,而产业振兴则涉及战略规划、品牌运作、市场营销、融资支持等诸多经营环节,需要专业化、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对不少村干部来说非常具有挑战性。”周黎安说。
当本地村干部无法满足振兴需要时就需从外引进人才。周黎安表示,目前以人才振兴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依靠“乡村能人”带领全村村民通过兴办特色产业或高附加值农业致富;二是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或农民工返乡创业,或鼓励退休人员回家乡参与建设。但这两种渠道各有其局限,能否有乡村能人起带领作用对于大多数村庄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而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参加乡村建设则更多依赖于返乡人员的家乡情结,其供给量通常也是有限的。
在周黎安看来,“乡村CEO”聘用制是源自基层政府的创新实践,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多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招聘“乡村CEO”突破了聚焦本土性人才返乡的传统思路,开辟了鼓励人才下乡的市场化渠道和机制,为人才振兴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抓手。“乡村CEO”制度通过提供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薪酬待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揽人才,并通过严格考核和市场化薪酬激励人才。
第二,“乡村CEO”制度有助于实现村集体组织的经济管理与非经济管理功能的适度分离,“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改善村社治理结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注入内生发展动力。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振兴;而产业振兴因涉及到战略规划、品牌运作、市场营销、融资支持等诸多经营环节,专业性强,对于村干部来说非常具有挑战性,必须依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才能胜任。
第三,“乡村CEO”广泛实行之后有望在全国形成一个跨地区的专门服务乡村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既扩大年轻人的就业渠道,创造新型职业群体,又引导和鼓励各类城市人才下乡,促进人才等优质生产要素由单向聚集于城市转向城乡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周黎安表示,以“豪猪妹妹”何永群为例,2021年何永群通过云南省组织部“万名人才兴万村”计划选派至昆明呈贡区万溪冲社区,成为“乡村CEO”,带领10多名创业大学生加盟,帮助万溪冲社区打造了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校外实践、冬夏令营、亲子游、团建拓展等活动,带动农家乐、商业步行街、宝珠梨深加工、餐饮、旅游,每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突破2000万元。
人才供给仍有缺口 如何留住“乡村CEO”?
不过,周黎安也直言,目前招聘“乡村CEO”仅在少数地区先行先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作为一种新型职业群体,“乡村CEO”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未来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培育。另外,如何界定村“两委”与“乡村CEO”的权责关系,合理设计乡村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待遇并提供配套支持等问题,也需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回应。
为了进一步完善、推广“乡村CEO”聘用制度,周黎安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系统研究总结当前先行地区推行“乡村CEO”计划的成功经验,供全国其他地区学习借鉴。为进一步激励地方积极探索和勇于创新,可考虑在一些已积累成功经验的地区设立国家层面的培育“乡村CEO”先进示范区。
第二,鼓励地方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联合,加大力度组织服务“乡村CEO”的培训计划,为吸引、培养、孵化更多的职业经理人创造条件。如从涉农财政资金中划拨一部分专项资金支持“乡村CEO”参与培训;选择一些具有良好培训条件的高校和企业承办、组织“乡村CEO”培训计划;发挥人才招聘平台的作用,通过专门开设“乡村CEO”招聘通道,提升求职者与乡村人才需求的匹配度等。
第三,改革村集体经济的治理结构,厘清村“两委”与“乡村CEO”的职责分工与协作关系,充分发挥“乡村CEO”的专长,处理好村集体、村民和“乡村CEO”团队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科学评估“乡村CEO”对村集体资产和收入的增值贡献,在保证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乡村CEO”的收入分成比例。
第四,鼓励在县级政府层面上聘用“乡村CEO”,优先派往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地区,支付市场化薪酬的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人才扶持政策(如住房、子女上学、社保缴费、金融扶持等等),增强“乡村CEO”计划的吸引力,使“乡村CEO”愿意来、留得住、干得久,让“乡村CEO”们在乡村里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
周黎安,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市优秀教师。1988年和1991年分别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主要涉及政治经济学、产业组织、经济转型与发展。在国内外一流经济学和管理学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2017年出版专著《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第二版)》。在官员晋升激励与行为、政府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