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7”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0
为展现当代北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举办“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7”评选活动。

一、评选机构
2017年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

二、参选对象
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留学生)。

三、参选要求
1.参选人具有高尚品行,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2017年度事迹突出;
3.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引起积极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4.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2)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四、 参选方式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7年11月23日(本周四)17:00之前将“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7”评选报名表发至sa@gsm.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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