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培养工作办法 (2010年4月更新)

发布时间: 2020-10-21

为了培养经济学、管理学科方面掌握坚实宽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创造力的人才,我院从2000级开始部分专业采取硕士、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简称硕博连读)以及直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的方式进行培养,并自2008年起,全院各专业硕士(不含金融硕士)均按照硕博连读方式培养,通过年度评估、综合考试等一系列的选拔确定博士资格。

一、 申请人资格

1. 符合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的基本条件;

2. 第三学期课程结束后,所有课程均合格并在本专业学生中学习成绩突出、各方面表现优秀、且无违纪处分者;

3. 跨专业报考者原则上须修完所报考专业2/3以上的专业必修课。

二、 硕博连读选拔、分流与审批

1、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末,通过研究生年度评估进行硕博连读的初选,由学科年度评估小组暨研究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平时学习成绩、学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本人志愿,对学生进行面试,按硕士生、博士生进行基本分流。选拔合格者第二学年继续进行以硕博连读方案进行培养;未达到要求者第二年按照硕士研究生的要求进行培养。部分专业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在第二学年进行,未达硕博连读培养要求得学生可视情况,按照专业硕士培养要求延期一年完成硕士学业。

2、 获得硕博连读初选资格者在第三学期的10月底前向学院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提交《硕博连续培养登记表》,并按照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提供的硕博连读专用报名号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进行网上报名。第一学年已进行硕博连读初选的专业,其未获得初选资格者原则上不再有硕博连读申报资格。

3、 原则上,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申报,在按照以上规定和条件进行报考的同时,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报考光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生博士候选人申请报告”,格式自定,申请报告应从研究兴趣、专业基础、对所申报学科基本认识、博士阶段研究目标等方面进行阐述,字数不少于5千字。该报告需所在院系教学主管院长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2) 提交由所在院系出具的正式成绩单一份。

(3) 两封推荐信,由所在院系两名专家撰写。

4、 第四学期,由各专业导师小组组织对进行硕博连读资格复审。导师小组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确定选拔形式及时间,最迟需于4月中旬与应试博士生初取工作一并完成。如有跨院系、跨学科学生申报,必须有专业课的笔试。

5、 4 - 5月份,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以及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学院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材料上报校研究生院,获批后,第三学年成为正式博士生;

6、 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试以及面试未能被录取的学生,能够达到硕士生培养要求者继续按照本专业硕士生要求进行培养,按照硕士培养要求,进行硕士论文写作、答辩、完成硕士学业。

三、 直博生的分流:

1、直博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末,与硕博连读生一同参加年度评估和硕博连读选拔,选拔合格者第二学年继续进行直博培养,不合格者可由导师小组提出按硕士生继续培养或予以退学的建议,经学院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2、第四学期结束之前,进行学科综合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综合考试不及格者,经考试委员会同意,三个月后可以补考一次。综合考试不合格或补考仍不及格、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者,导师小组可视其情况,提出按硕士生继续培养或予以退学的建议,由学院审查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3、直博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攻读博士学位者,一般按退学处理,并按照学校规定退还相应的全部奖助学金。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博士学习者可由导师小组视其情况,提出按硕士生继续培养的建议,由学院审查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 培养工作

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均为5年,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硕博连读生根据专业导师小组的要求,可以在第四学期参加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在转博后重新参加综合考试。具体办法和要求参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规定》和《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暨硕博生硕转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五、 其他

本办法未予规定的事宜,依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与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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