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序的教学纪律是教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为进一步规范课堂纪律、保证老师和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教与学,特提出我院课堂纪律规范要求:
1、 光华管理学院的所有课程只对选课的学生开放,未作选课的学生一概不允许旁听;
2、 助教要认真负责,协助任课老师做好考勤记录工作,并于学期中以及学期末统一整理, 并汇报给培养与课程部门;
3、 学生进入教室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允许进行接听);
4、 全日制学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教室,等待下一节课开始后,再进入教室;教室门锁由助教控制;
5、 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出入教室;
6、 如因故不能参加课堂学习的同学,必须提前请假(请假规定流程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于课前向授课教师和助教说明,并将请假条存培养与课程部门备案;连续请假或累计请假次数超过课程总次数1/3者,必须重修此课程或补修其他课程;
7、 如上条款,由每门课程的助教监督执行,如有不服从管理者,依据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